俗话说,民以食为天。而今,我国餐饮业这片“天”已经被洋快餐占去了很大一块,并且还在迅速蔓延。
可是,洋快餐在其本土上的发展却远不及在我国的表现,甚至是前景黯淡。为此,国外的相关研究机构深入探究,寻找解决之道,为之出谋划策。
那么,他们的研究对我国是否有借鉴价值呢?我国的餐饮业究竟该怎样选择自己的发展道路?
一、数字勾勒出的我国与美国餐饮业
麦肯锡咨询顾问们就美国本土餐饮业状况所作的《快餐之战》一文中,有一组比较值得重视的数字:
4000亿美元——美国的餐饮市场总营业额
60%——快餐连锁店和全套服务式餐饮店占餐饮业营业额的比例
2%——预计从现在起到2010年美国餐饮业收入的年增长率上限
相形之下我国又是何种状况呢?
从手头搜集的资料看来,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04年,我国全社会餐饮业实现营业额7486亿元,比上年增长21.6%,净增1330亿元;根据初步测算,全国快餐连锁经营网点全国快餐连锁经营网点100多万个,年营业额可达1500亿元,将分别占到餐饮业的22%和20%左右,快餐行业规模继续扩大。
虽然在统计手段以及某些概念(如快餐店等)的界定等方面存在种种差异使上述两组数据之间并不具有非常严格的可比性,但我们还是可以从中看出一些端倪:
首先,从餐饮业的全年营业额来看,美国的4000亿美元和我国的7486亿人民币之间就已是4倍以上的差距,再考虑美国人口(截止2004年7月1日为2.94亿)和中国人口(2005年1月6日为中国13亿人口日)之间的数量悬殊,不难看出我国的人均餐饮业消费几乎只有美国的120。即使考虑了两国经济发展阶段以及民众购买力的差异性等因素,我国的餐饮业市场规模仍有很大的拓展空间;
其次,美国的快餐营业额占餐饮业半壁以上的江山——60%,而我国快餐业从网点数到营业额均只占餐饮全行业的20%左右,也许我国较之美国对快餐的定义相对狭窄了些,但不能否认,快餐在我们中国人当前的餐饮消费方面所占比例确实不可能达到与其他餐饮消费模式分庭抗礼的地步;
最后,美国2%之下的餐饮业预测增长率和我国去年21.6%的餐饮业实际增长率相比是十倍的差距,但是从快餐营业额增长的绝对数量来看,美国2400亿美元快餐业市场获得2%的增长,就增加48亿美元(约合390亿元人民币)的进帐;我国1500亿人民币的快餐市场获得20%的增长也只增收300亿元人民币。简单计算,即使两国分别保持当前2%和20%的增速不变,那么我国的快餐业市场规模至少也要15~16年的时间才能与美国相当。但理论上讲,我国的快餐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想要维持20%的增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我国快餐市场要想在规模扩展方面以较短的时间内赶上美国,必须赢来一次跨越式的发展。
总之,综合上述三个方面的数字,我们可以大致勾勒出这样一幅图景:我国的餐饮业人均消费水平与美国相比差距明显,餐饮市场远未得到开发,依然大有可为;快餐在我国餐饮业中所占比例显著低于美国;我国快餐业正处于快速成长的阶段,而美国快餐业的增长则相对平缓,甚至不够乐观。
数字100公司的研究人员认为,从这一粗略勾勒的图景基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美国快餐业的发展已经比较成熟,因此市场拓展充分,规模较大且保持相对稳定,但增速放缓;我国的快餐业起步晚,还处于成长期,因此市场扩张不充分,市场潜力大,发展迅速。换句话说,当前我国快餐业的与美国相比处于完全不同的发展阶段,二者差距甚大,甚至可以说是难以相提并论。
二、它山之石是否可以攻玉
既然中美餐饮业,或者范围更小一点——中美快餐业发展阶段之间差距如此之大,那么美国人对其快餐市场的研究对于我们是否有可借鉴之处呢?因为从某种程度上讲,发展阶段不同的主体面对同一市场信号时,就像距离道路交通指示灯远近不同的两个人面对同一个红绿灯信号时的情况一样,过早和过晚做出反应都是不适当的。而麦肯锡咨询顾问的《快餐之战》一文,就是为美国快餐业亮起的一组交通指示灯,那么这些指示灯是否也可以为我国的快餐业导航呢?
我们先来看看这组指示灯究竟指示了怎样的方向。《快餐之战》一文主要有如下一些结论:
1. 从现在起到2010年美国餐饮业发展缓慢,预计收入的年增长率均低于2%;
2. 食物新鲜、就餐便利快捷是最新的顾客需求中,既抬高快餐业成本又相互抵触的两个方面;
3. 餐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