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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全国大赛报名相关资料
时间:2008/8/18 10:30:58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1663

    为提高餐饮业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强行业内的技艺交流,推动餐饮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国烹饪协会联合了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等12个单位,将共同主办第六届全国烹饪技能竞赛,现授权上海市烹饪协会作为第六届全国烹饪技能竞赛(上海赛区)的承办单位。

  全国烹饪技能竞赛从1983年开始每五年举办一次,目前已举办了五届。通过竞赛,涌现出了大批青年技术人才,对提高烹饪文化品位和烹饪技术的科技含量发挥了重大作用,将为世博会的举办储备技术人材,从而推动我国餐饮事业和旅游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这项比赛也是我国餐饮业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国家级重大赛事。

  本届竞赛(上海赛区)日期为2008年11月8日—10日,设有中餐烹饪、餐厅服务两个大项,具体则有热菜、面点、冷拼、雕刻、设计摆台、设计筵席菜单等各个单项比赛,个人或团体均可报名参赛。报名时间:2008年8月1日——9月15日。每个单项参赛报名费800元。中餐烹饪团体赛每队参赛报名费3200元,团体赛选手如要另计个人成绩者需每人另交报名费400元。

  比赛奖项:团体赛分设金、银、铜奖杯,获奖比例为30%、40%、30%,参赛选手分别授予不同奖项的证书。个人赛分设金、银、铜奖牌。获奖比例为20%、30%、20%。所有奖项,均以第六届全国烹饪技能竞赛组委会的名义颁发。

  本届竞赛(上海赛区)得到了市府有关委办的大力支持,并征得上海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同意,将本次竞赛与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考核晋级相挂钩。凡技能竞赛成绩合格的选手,经相应等级鉴定标准的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即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证书。其中总成绩与鉴定成绩之和位于本次参赛选手总数前10%的,在设定的技能竞赛等级基础上还可晋升一个等级的职业资格,但不能超过本人原持有证书职业资格以上的两个等级。参加技能竞赛获得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前10%晋升者除外),可直接申报高一等级的职业鉴定。

  凡获得本次竞赛(上海赛区)各工种(参加鉴定人数须大于50人)总成绩第一名的在职选手,还可获得“上海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请全市各餐旅集团(公司)、各有关会员单位积极动员,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报名参赛。

  联系人:王慧琴、季兆明、唐曾萼,电话:63212096,传真:33130647。



附件下载:第六届全国烹饪技能竞赛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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