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关于印发<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委托合同示范文本(2023版)>》的通知
各相关会员单位:
根据《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沪府令97号)及其相关文件规定,为加强餐厨废弃油脂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收运委托合同签订工作,现将《上海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关于印发<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委托合同示范文本(2023版)>的通知》(见附件1)《关于发布本市餐厨老油和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废油收购指导价格的通知(沪容环协〔2019〕201号)(见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知悉并遵照执行。
附件1:《上海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关于印发<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委托合同示范文本(2023版)>》(沪分发〔2022〕21号)
附件2:《关于发布本市餐厨老油和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废油收购指导价格的通知(沪容环协〔2019〕201号)
注:此2个附件件可在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官网www.srca.org.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