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工作
市烹协发出加强夏季食品卫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10/30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1301

据气象部门预告,今年高温天气的天数要多于往年,高温季节又是食品卫生事故的易发时期。根据《上海市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为加强夏季的食品卫生工作,市烹协特发出通知要求全体会员企业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企业经营者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高度强化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落实食物中毒防范措施,务必确保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二、要提高法律意识和食品卫生知识,要注重食品卫生的防控措施的落实:
1、食品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上岗。
2、采购原材料要新鲜、绿色,按规定索取“三证”,即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兽医检疫合格证明等有关卫生证明。
3、食物在烹调后至食用前,在10℃--60℃条件下存放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

三、大型餐饮企业、团体供餐盒(桶装)饭生产企业、熟食卤味等是餐饮业食品卫生的高风险业态,因此要保持高压态势,针对薄弱环节加大自查力度。

四、重点抓好“三冷专间”(冷面冷馄饨、堂吃自制冷饮和卤味专间)的食品卫生工作,未经清洗消毒的蔬菜、水果、原料不能进入专间,专间温度应低于25℃,自制糟货要申办特种卫生许可证,熟食卤味的贮存温度应达到标准,隔餐隔夜(超过4小时)的熟制品在食用前要充分加热,回烧时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要大于70℃。色拉要现做现售不隔市,生熟食品的工用具、容器要有明显区分,不能混用。

五、把牢餐具清洗消毒关,要从三个方面自查:
1、餐饮具清洗水池是否专用;
2、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是否完好符合要求;
3、餐饮具保洁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数量是否满足。

六、集体用餐配送企业要按规定防止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交叉污染,禁止配送生拌菜、改刀熟食、生食水产品等禁止出售的食品。

《通知》希望各有关会员企业,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照《上海市餐饮业食品卫生评分表》加以自查考核,防微杜渐,切实搞好夏季食品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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