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工作
上海市经委、市商联会提出要求
时间:2007/10/30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1717

规范市场秩序和营销行为 搞好新年节日市场供应

为迎接新年销售旺季的到来,引导商业企业规范促销行为,加强行业自律,12月16日,市经委和市商联会召开了《上海商业“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商业促销行为,搞好元旦、春节市场工作”大型座谈会》,市经委副主任杲云出席了会议,市商联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荣明主持会议。各商业行业协会和区商联会及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新闻晨报、新民晚报等媒体也到会并作了报道。

市商情信息中心在会上对由市商业联合会牵头,利用上海热线、市商业联合会和市商情信息中心等网站,在市民中开展的“关于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的专题调查”情况进行了分析通报。通过调查发现,受消费者欢迎的促销方式是:明折明让、降价销售、特价销售、以旧换新,消费者反感的促销方式是:有奖销售、预付费卡、消费返券等。

百货商业行业协会、美发美容协会、永乐家电、农工商超市、华安美发厅、上海时装商店和肯德基有限公司分别就如何规范经营、诚信自律、合法促销、公平竞争等作了交流发言。

市商业联合会在会上专门提出了《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市场促销工作的意见》,要求严格规范营销行为,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丰富市场消费内涵,促进市场繁荣兴旺,推进商业和谐发展,以诚信的商业形象夺取2006年的开门红。

市经委副主任杲云作了重要讲话,对本市商业、服务业行业协会在前一阶段“坚持诚信兴商,反对商贸欺诈”方面所做的工作,表示了肯定,并对明年工作重点提出了要求:

一是开展行业调查。发挥行业协会的优势,对行业内促销行为,与供应商之间的进货交易行为,特许经营行为等进行调查摸底,掌握行业内商贸欺诈的表现形式及基本情况。要把行业内部的调查与行业外部的调查结合起来,使调查更深入,并根据调查情况,及时研究规范和整改的具体措施,促进行业内部的自查自纠。

二是加强行业自律。各行业协会可以依据市商联会《关于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题调查》情况,重点引导企业采用明折明让,降价销售等消费者欢迎的促销方式,引导企业停止采用不规范的有奖销售、购物返券、虚假打折等消费者反感的促销方式,尤其要注重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经营行为等方面的诚信自律建设,切实提高消费满意度。

三是推进行业诚信。协会要坚持“面向行业、多做实事”的方针,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振兴发展。要引导企业围绕“打击商贸欺诈”专项行动,开展对消费者、对供应商、对社会和对员工诚信等多种形式的“诚信兴商”活动。

四是完善信息平台。为适应当前“打击商贸欺诈专项行动的新形势,各协会要进一步发挥信息平台的作用。(1)展示交流诚信典型,包括诚信档案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2)对消费者、供应商有欺诈或拖欠行为,且屡教不改的,要由行业协会作为“黑名单”在网站上公布,以作行业警示;(3)加强信息披露,接受社会监督,努力遏制超市等企业超期占压供应商货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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